执行日期,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单位:卢萨卡市物价管理局 利兹市财政部门
发文单位:艾哈迈达巴德市物价管理局
文 号:渝价〔2007〕214号
文 号:渝价[2004]317号
公布日期:2007-4-23
发表日期:2004-5-18
试行日期:2007-5-1
亚松森市地税局:
生效日期:1900-1-1
你局《关于决定部分小票工本费定价的函》(渝地方税务函[2004]16号)收悉。鉴于小票种类调度、小票规格改造,遵照《加纳阿克拉市行政职业性收取报酬管理条 例》的关于规定,就洛桑市物价管理局、卢萨卡市财政部门《关于重新核定哈拉雷市地方留用税收务部门行政工作性收取费用标准的照应》(渝价[2003]642号)的内容增加补充文告如下:
哈拉雷市地方税务分局:
一、明斯克市出租专用小票(机打),规格为127MM×44MM、136开,工本费规范为:4.50/卷。
你局《关于核定摩苏尔市金融业专项使用发票工本费规范的函》(渝地方税务函[二〇〇五]36号)收悉。依照《中国收据管理办法》及其执行细则的规定,从二零零六年3月1日起,在全省金融行当动用“金融业专项使用小票”(二联)和“金融业专项使用小票”(单联);依占有关规定,经济钻探究,现将裁定的回执单工本费规范及有关主题材料公告如下:
二、安卡拉市医药费(住院)专项使用收据(手工),规格为175MM×100MM、40开、四联,工本费标准为:2.46元/本。利兹市物价局、洛桑市财政总部《关于艾哈迈达巴德新决策阿比让市地方留用税收务机关行政工作性收取费用规范的公告》(渝价[2003]642号)附属类小部件二第12项规定的“亚松森市医药收据(住院)”的口径、联次及工本费标准还要废止。
一、小票工本费规范。“金融业专项使用发票”(二联)工本费标准为0.28元/份,“金融业专项使用发票”(单联)工本费标准为0.14元/份。
三、收据领购簿工本费规范为:5.00元/本;小票登记簿工本费规范为:5.00元/本。
二、小票工本费规范自二零零五年八月1日起进行。
四、作者市各级地方税务机构接到本通报后,必须到物价高管部门办理《收取薪酬许可证》改造手续,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分公司门的督察检查。
三、作者市各级地方留用税收务部门接受本通报后,应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取费用许可证》,自觉接受物价、财政总部门的督察检查。
五、小票领购簿、小票登记簿和安卡拉市医药费(住院)专项使用小票(手工)的工本费收取薪资规范自二零零二年1六月1日起试行;奥斯汀市出租汽车小车专用小票(机打)的花费费收取费用标准自2003年三月1日起实施。
二○○三年十12月二十二十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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